一、物流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
- 横向物流法律关系:在物流企业之间以及物流企业与其服务对象之间因各种物流行为或服务而引起的各种经济关系
- 纵向物流法律关系:是国家在规划、管理以及调控物流产业或物流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二、物流法律制度的特征
- 广泛性
- 复杂性
- 技术性
三、物流法律制度的作用
- 保护物流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 规范各种物流行为
- 促进物流业的健康发展
- 增强我国市场经济活力
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机关法人。 非法人组织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物流企业的分类
- 按出资人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分为物流公司、合伙物流企业、个人独资物流企业
- 按投资主体不同:内资投资物流企业、外商投资物流企业
- 按是否具备独立的法律人格:法人型物流企业、非法人型物流企业
- 按业务:运输型物流企业、仓储型物流企业、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
二、物流企业设定的原则
- 许可主义原则
- 准则主义原则
三、物流企业设定应具备的一般条件
- 有企业名称和章程
- 具有与经营能力相适应的自有资金
- 有合法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 有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我国企业设立的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的设立登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原则,级别管辖分为三级:国家级、省级、区县级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对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务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一、要约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做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称为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条件:
- 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 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 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
-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规定,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二、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间内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 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间内做出
- 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三、物流合同生效的一般要求
- 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真实
- 合同内容合法
- 合同标的确定和合同可能履行
四、物流合同无效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物流合同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物流合同
-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物流合同
-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物流合同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物流合同
- 违背公序良俗的物流合同 此外,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五、可撤销物流合同
可撤销物流合同是指物流合同欠缺一定生效条件,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选择是否行使撤销权,从而使得合同发生变更或者使得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双务物流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规定时,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
一、物流合同变更的效力
物流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物流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在合同变更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 继续履行
- 采取补救措施
- 赔偿损失
- 支付违约金
- 定金罚则
三、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 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 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 买卖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电子签名的概念:电子签名是指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方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把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或半成品加工成成品,然后由承揽方按约定收取加工费的合同
配送服务合同中,配送人不进行商品的销售,仅提供单纯的代订、代存、代供等物流配送服务,双方当事人仅就货物的交接、配货、运送等事项进行约定。
租赁合同的概念: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期六个月以下的,可由当事人选择合同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效力。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一、保管人的权利
- 仓储费用请求权
- 损害赔偿请求权
- 留置权
- 提存权
装车、卸车的一般规定:保证运单、货票、货物三统一
二、托运人的主要义务
- 如实申报托运货物
- 交付托运货物并办理有关手续
- 货物包装
- 支付运费
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的作用,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债权凭证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可分为整车货物运输和零担货物运输合同
航空货运单是指托运人或者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填制的,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为在承运人的航线上承运货物所订立合同的证据
三、保险合同的原则(了解一下)
-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 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 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
在人身保险中,各个保险人应就其约定保险金额分别赔付;在财产保险中,如果数个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了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则超过部分无效,各个保险人根据其所保金额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不可能有受益人
四、索赔和理赔
索赔:索赔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或者约定事件出现时,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提出要求支付保险金的行为。
理赔是指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审核保险责任并处理保险赔偿以决定支付保险金的行为
五、可持续发展理论
- 生态持续
- 经济持续
- 社会持续
公众参与原则是指在环境保护活动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参与有关环境的立法、司法、执行、法律事务监督的决策。